利己就是善,於是人類就理所當然的一直去做自己認為是善的事情。
看出來了嗎?人類就是這麼自私的動物。
這所謂的自私,并不單指對於物質(zhì)上的自私。很多的社福單位、動保單位、慈善機構還有公益團T,美其名是造福大家,但其實也是自私,他們透過名為「幫助」的手段,讓自己的JiNg神層次得到提升,進而得到一種b其他弱勢更高等的優(yōu)越感。優(yōu)越感越強,相對弱勢的自卑感就會越重,於是階級愈發(fā)明顯,強者地位更加鞏固。
這樣自私的人類跟一般我們所看到的那些會互相殘殺的動物有什麼區(qū)別嗎?口口聲聲說什麼「人類跟動物最大的區(qū)別就是在於懂得分善惡」,但人類其實還是逃脫不了上帝所制定的法則,就是根本無需分別善惡。
即使再怎麼高唱「懲惡揚善」的觀念,從上帝的眼光看來,人類不過就是地球上眾多生靈的其中一種而已,沒什麼特別的。
如果上帝認為這世間需要分別善惡,那早在人類出現(xiàn)之前的恐龍為什麼要互相殘殺、弱r0U強食?上帝為什麼不賜給恐龍辨別善惡的智慧?
因為這個世界上根本不需要分別善惡。
所有一切生靈的種種行為,都只不過是一種行為罷了,本來就無關善惡。
要不是人類太過聰明,世界也不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在這個善惡分明的世界里,毫無疑問,我就是一個十惡不赦的超級大壞蛋。被歸類於邪惡的一方并飽受歧視與批評,說實話,我超不爽的。
為什麼我會說自己是個大壞蛋?也沒為什麼,因為我天生就是個大壞蛋,沒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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